迟筝沉默着俯身把信捡起。
“你刚才说什么?”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冷笑,“何必明知故问,这是从你抽屉里拿出来的,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,你把它藏了起来。”
她轻声问,“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?”
他嘲弄一笑。
“阿易,她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,我们已经是谈得来的朋友。”迟筝轻轻的笑,笑意里透着几分凄凉。
是的,当时他还没有辞职,还没有回到老家。家中富渥,在繁华的都市里,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,他却只在单位提供的公寓里居住,虽不及自己物业奢华,却也舒适雅致。那时,他和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,但月照松林一见,两人十分投契,交谈之下,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,更促进了这份情谊。从庐山回来,二人经常见面,成了很好的朋友。
迟筝是个古怪的人,她的画卖钱,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。她把钱都捐了出去,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,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,埋头画她的画。
记得第一次到她家,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。吃惊过后,他打趣道:“迟筝,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念吧,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。”
那时,他还只是叫她迟筝。
迟筝红了脸,轻轻垂下头,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。
他接的时候,手指不经意碰上她的,微微的颤栗在他心头划过。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,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以后。
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。如果说路家不俗,那么,王家财力不啻路家十倍。这意味着,王家家长不会轻易答允他们二人的恋情。
王璐瑶是他的初恋,他深爱着她,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,和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。
会心动,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,而是迟筝,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。
他经常出国公干,闲暇时也多有应酬,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,甚至给了她自己房子的钥匙,告诉她可以任意使用他家里的东西。
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,却替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。他有时回来,她已经不在,但房子里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。他们还没开始交往,有什么已在他心里萌了芽。
终于,在后来再次同游庐山的时候,在庐山影院前,他情不自禁吻了她,并向她求婚。